歙县两任原电视台长上诉案明日开庭
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 日前,黄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公告称,该院定于6月19日9时在歙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程小明犯挪用公款罪、滥用职权罪、私分国有资产罪、受贿罪、挪用资金罪、高利转贷罪,被告人汪乐丰犯挪用公款罪、滥用职权罪、私分国有资产罪、受贿罪上诉一案。

今年2月19日,黄山市中级法院曾发布公告称,3月8日9时30分在歙县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程小明、汪乐丰二位被告人上诉案。之后,又公告称延期审理该案。

2018年10月31日,歙县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程小明、汪乐丰涉嫌挪用公款罪等多项罪名一案。2018年12月29日,歙县法院对歙县广播电视台(下称歙县广电台)原台长程小明、原台长汪乐丰涉嫌受贿罪、挪用公款罪、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、私分国有资产罪等多项罪名一案,开庭公开宣判。

程小明因挪用公款罪、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、私分国有资产罪、受贿罪、挪用资金罪、(高利转贷罪免予刑事处罚)等多项罪名,一审被决定合计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。

汪乐丰因挪用公款罪、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、私分国有资产罪、受贿罪等多项罪名。一审被决定合计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。
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